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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来政发(2008)1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25

施行日期:2008-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处,华侨投资区管委会:

现将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杨和荣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卢运福副市长

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事、交通、政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通局、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地震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纠风办、法制办、接待办、外事侨务办、信访办、调处办、史志办、政府驻外机构、驻柳管理处。

联系国税局、地税局、桂中公路局、柳州海事局、柳州航道管理局、柳州船检局、金融、保险、保密工作和来宾军分区、预备役团、武警、消防、法院、检察院。

分管和协调新闻单位、国家安全单位有关工作。

牵头组织本市重大项目建设。

李启亮副市长

负责农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粮食局、供销社、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水果办、移民办、桂中治旱乐滩灌区建设筹备处。

联系和协调气象、水文工作。

陈维副市长

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房改办、人民防空办公室。

杨静华副市长

负责民政、卫生、扶贫、民族、计生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卫生局、民族事务委员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旅游局、台办、宗教事务局、老龄办、残联。

联系市档案局、团市委、妇联、侨联、工商联、科协、文联。

李新元副市长

负责工业、环保、劳动保障、招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济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商促进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计局、物价局、中小企业局、环保局、糖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来华投资区,来宾市直工业企业。

联系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来宾供电局、来宾盐务管理局、国家统计局来宾调查队及铁路、石油、烟草、邮政通讯、长途电信线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工作,联系中央、自治区驻来宾市企业等。

丁雁市长助理

协助分管民政、卫生、扶贫、民族、计生等方面工作。

王学军市长助理

协助分管财税、金融、保险、人事、交通等方面工作。

莫帮福秘书长

协助协调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联系市无线电管理处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在杨静华副市长到北京挂职学习期间,其分管和联系的工作由市长助理丁雁代管;在李启亮副市长工伤治疗期间,其分管和联系的工作由市长助理代管。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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