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3年7月25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鉴于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已经废止,根据法制统一原则,决定废止《苏州市收容遣送管理办法》(2001年5月2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第14号令)。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3-07-28
施行日期:2003-07-28
时效性:已失效
经2003年7月25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鉴于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已经废止,根据法制统一原则,决定废止《苏州市收容遣送管理办法》(2001年5月2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第14号令)。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苏州市人民政府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