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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渭南市区城建项目招商引资挂牌出让程序》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渭政办发(2008)2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09

施行日期:2008-03-0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临渭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市建设局制定的《渭南市区城建项目招商引资挂牌出让程序》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九日

渭南市区城建项目招商引资挂牌出让程序

渭南市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大城建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拓宽城市建设投融资渠道,加快中心城市发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互利、双赢的原则,制定渭南市区城建项目招商引资挂牌出让程序。

一、挂牌项目的类型

在渭南市区范围内,凡属代建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的项目,适用本程序。旧城改造项目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进行。

二、项目包装程序

凡采取招商引资方式代建城市道路的项目,由市建设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进行策划包装。以周边土地开发权偿还代建资金的,与周边土地开发一起包装。对包装好的项目,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方案,市建设局组织方案评审,核实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项目按公开挂牌出让程序出让后,竞得者享有项目的投资建设权。

三、挂牌的条件设计

根据项目挂牌方案,由项目单位编制项目概算。项目概算包含征地、拆迁、设计的建设内容及标准、周边土地的征用费用和项目的前期费用。项目挂牌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约金和成交款全部进入项目挂牌资金专户,专项用于项目用地的征用和项目前期费用。项目用地由国土部门负责征用,按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程序进行出让,并负责办理公用土地和开发土地手续,费用在挂牌成交款中列支。项目涉及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须经市拆迁办批准后由方可实施。开发用地的建设,由投资者按规划设计条件编制方案,经规划部门审定后实施。

四、挂牌出让程序

(一)项目单位根据规划条件、土地评估等情况,拟定项目投资建设权挂牌出让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进入渭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市场履行项目挂牌程序。

(二)项目出让人在项目挂牌开始日前20日在渭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市场及相关媒体发布挂牌公告。

(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项目的基本情况在渭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市场挂牌公布,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出让人对拟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履约保证金,领取竞买资格证,填写报价单报价。出让人在确认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竞买人可重复报价。

(五)挂牌期满按下列条件确认竞买人: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低于底价,并符合其它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低者为竞买人;报价相同,先提交报价价单者为竞买人,但报价高于底价者不能成交;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竞买报价高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它条件的,挂牌不成交。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出让人应对挂牌项目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低者为竞得人。

(六)挂牌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合同法律效力,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放弃竞得项目的,应承担责任,并拒退履约保证金。

(七)出让人与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经市政府审定,市建设局与竞得人签订《建设项目出让合同》,竞得人履约保证金可以抵作合同出资额,其它竞买人的履约保证金应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项目挂牌结束后,出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挂牌结果在渭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市场公布,公布期不少于3天。

(九)受让人依照《建设项目出让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和征地费用。如果项目竟得人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周边土地使用权,用工程建设资金和征地费用(不计利息)抵作土地出让费用,多退少补。如果在土地招拍挂中未取得周边土地使用权,按照工程审计结果连本带息(银行同期利息)付给项目竞得人。

(十)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十一)项目挂牌工作人员在挂牌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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