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张湾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的请示》(鄂太保寿(2006)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张湾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十堰市朝阳中路48号二楼。
二、该营销服务部应持换发后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保监局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鄂保监寿险〔2006〕28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03-27
施行日期:2006-03-27
时效性:已失效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张湾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的请示》(鄂太保寿(2006)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张湾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十堰市朝阳中路48号二楼。
二、该营销服务部应持换发后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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