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
你委《关于组建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渝国资文[2005]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中国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重庆对外建设总公司和重庆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为基础组建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际集团公司)。
二、原则同意重庆国际集团公司的组建方案。
三、重庆国际集团公司为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市国资委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责。
四、重庆国际集团公司以中国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重庆对外建设总公司和重庆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2004年末账面国有净资产作为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待清产核资工作完成后重新变更登记。
五、请你委尽快做好组建重庆国际集团公司的筹备工作,并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及时完善组建的有关手续。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时只收取工本费。
二00五年四月八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