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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绍兴市天然气临时价格的批复

发布部门: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浙价商[2006]14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5-19

施行日期:2006-05-19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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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要求确定天然气暂定价格的请示》(绍市发改价(2006)34号)悉。鉴于目前东海天然气(以下简称东气)的省天然气公司管输杭甬沿线的城市门站价格尚未确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东气到户销售价格(含税)为每立方米2.80元,非居民生活用东气到户销售价格(含税)为每立方米3.40元。

二、上述价格均为临时价,自供气之日起执行。正式销售价格,待东气城市门站价格确定后,再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浙江省物价局
2006年5月19日

浙江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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