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
你厅皖文管〔2004〕34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合肥网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00五年五月十三日
文化部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5)775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5-05-13
施行日期:2005-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安徽省文化厅:
你厅皖文管〔2004〕34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合肥网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00五年五月十三日
文化部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