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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花卉和杞柳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部门: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临政发〔2008〕1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5-09

施行日期:2008-05-0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加快花卉和杞柳产业的发展,是创建特色产业之乡、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增加出口创汇、发展外向型经济、实现富民强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目前,全市花卉栽培面积4万亩,建有花卉市场18家,成为全省花卉园艺生产大市和消费大市。全市杞柳栽培面积27.9万亩,加工产品多达100余个系列、10000余个品种,已建成了全国最大的种加销、农工贸一体化杞柳产业基地。但我市花卉和杞柳产业还存有发展不平衡、布局比较分散、品种老化混杂、标准化栽培程度低、品牌意识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全市花卉、杞柳产业发展,增强花卉、杞柳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全市花卉、杞柳特色产业的优势地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中央、省、市1号文件精神为指针,以农民增收、生态增优为目标,以创新发展、培育品牌为重点,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优化产业结构,膨胀产业规模,提升产业质量,推进花卉、杞柳产业专业化、区域化和标准化发展,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产业整体效益,促进全市花卉和杞柳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把我市建成闻名于国内外的花卉、杞柳产业大市。

(二)任务目标。花卉产业:到2010年,全市花卉面积达到8万亩,产值20亿元,带动农户2万户,从业人员8万人。2012年,全市花卉面积达到10万亩,产值25亿元,带动农户3万户,从业人员10万人。杞柳产业:到2010年,全市杞柳标准化栽培面积发展到40万亩,杞柳专业村发展到450个,加工营销企业达到550家,带动农户10万户,从业人员40万人,第一、二产业产值30亿元,实现出口创汇3.5亿美元。2012年,全市杞柳标准化栽培面积发展到50万亩,杞柳专业村发展到600个,加工营销企业达到650家,带动农户15万户,从业人员50万人,第一、二产业产值50亿元,实现出口创汇5亿美元。

二、区域布局与建设重点

(一)区域布局。花卉产业:以兰山、罗庄、河东三区和郯城、苍山、费县为主,建设以乡土树种为主的中高档盆景盆栽花卉基地;以兰山、河东、郯城、沂水为主,建设鲜切花基地;以兰山、罗庄、河东、郯城、平邑、沂水为主,建设一批绿化观赏苗木基地;以平邑、沂水为主,建设药用、食用花卉基地;以罗庄为主建设兰花基地。杞柳产业:以临沭、郯城、莒南、河东四个县区为依托,逐步向其他县区的沂、沭、汶、?等水系沿岸平原乡镇、村庄发展。

(二)建设重点。一是进一步扩大花卉和杞柳生产基地规模,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引领产业快速发展;二是大力整合、培植花卉和杞柳经销龙头企业,切实增强企业在开拓市场、科技自主创新以及带动农户等方面的创新力和拉动力,打造一批省内乃至国内外著名的企业和名牌产品;三是大力发展花卉和杞柳标准化栽培,培育一批专业乡镇、专业村、专业户。在花卉产业上,突出沂州海棠、银杏等乡土品种和非洲菊、玫瑰、百合、桂花、兰花等名优品种的发展。

三、配套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开展与花卉和杞柳相关的信息服务、技术培训、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组织标准化生产、产品推介、市场营销和行业维权等。科技部门要充分利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通过建立花卉和杞柳生产及加工示范园、示范基地等形式,优先扶持花卉和杞柳的发展。对企业单位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的150%摊销。对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为花卉和杞柳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的收入,对企事业单位发展花卉、杞柳及初加工所得,符合规定范围和条件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从事花卉、杞柳种植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其自产自销产品,按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对已认定的低收入农户发展花卉和杞柳产业的农户,要按照《临沂市财政支持百万农户致富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贴息扶持。对从事花卉和杞柳生产规模较大、经营效益好、有收入来源并具备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金融机构可以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

(二)创新发展模式。要按照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立足现有生产基础和加工企业,围绕花卉和杞柳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大力发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不断提升花卉和杞柳加工流通企业生产经营水平。要鼓励单位企业和个人,围绕花卉和杞柳的优势和特色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织农户发展订单农业。要大力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完善利益机制,加快花卉和杞柳生产基地建设,实现公司、农户利益双赢。要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的路子。要引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兴办加工流通龙头企业,探索“农户+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的路子。要通过扶持、改造、组建等多种形式,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激发花卉和杞柳产业的发展活力,培育出一批有特色、有市场竞争优势、带动能力强的花卉和杞柳龙头企业。要抓好品牌建设,向质量要效益,向品牌要效益。要鼓励企业在全面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争创全省、全国乃至世界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

(三)强化产业协会和经济合作组织建设。要健全完善临沂市花卉协会和临沂市杞柳产业协会,增强行业的社会服务功能,更好地为花卉和杞柳产业发展服务。要整合现有花卉协会,充分发挥林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建立市、县区、乡镇互动的花卉和杞柳协会组织,加强与政府、企业的沟通联系,反映行业要求,维护企业利益,维护公平竞争,并在产品生产、市场营销、技术培训、咨询评估等方面提供服务。要引导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按照自愿互利原则,组建花卉、杞柳产业经济合作社或与企业联营等多种类型的经营体,推进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带动花卉和杞柳产业的健康发展。要加强花卉和杞柳产业协会和经济合作组织制度建设,落实各项内部民主管理措施,制定规范章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完善财务审计、收益分配、风险防范、民主管理等制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运行机制,真正发挥其在行业指导、协调服务和自律维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大力开拓市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加快花卉、杞柳产业发展的重要部署,加快发展速度,深入探索开拓花卉和杞柳制品国内外市场的有效措施和营销机制。要按照市场、效益、自主、生态的原则,扶持一批产业集中度高、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杞柳产品作为培育品牌的重点,积极打造临沂特色产业品牌。龙头企业要大力培育花卉、杞柳产品流通市场,升级改造专业市场,建立市场集群,搞好产品交易。出口产品要积极争取进口国产品质量认证。花卉企业要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同时,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加大国内、国外市场的开拓力度。杞柳企业要抓住国家限制塑料包装袋生产、使用政策出台的有利时机,研发新产品,拓展杞柳产品的推介力度,通过举办各类展销会、博览会、推介会,拓展新的销售领域,力争在稳定美国、加拿大、韩国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市场的基础上,开拓国内大中城市市场。

四、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加强领导,确保花卉和杞柳产业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林业部门要搞好花卉和杞柳产业的规划和技术指导;农业部门要搞好种植结构调整;气象部门要搞好气象服务,为生产提供气象保障;国土部门要把花卉和杞柳产业发展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进行重点扶持;发改部门要将花卉和杞柳产业发展列入规划和年度计划;科技部门要搞好科技创新和服务,加大科技推广力度;质监部门要加强生产领域管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外经贸、检验检疫部门要搞好产业检验检疫,组织实施好产品出口;宣传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认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为花卉、杞柳产业的发展出力献策。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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