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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银行业支持小企业发展推动两区项目建设的意见

发布部门: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06]9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7-16

施行日期:2006-07-1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大对“两区”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和引导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实现银行和小企业发展的互利共赢,现就促进银行业支持小企业发展推动“两区”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小企业贷款的必要性。当前,以个体私营等中小企业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社会主义大力发展小企业,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开展小企业贷款,有利于银行业规避信贷集中度风险、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自身良性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金融系统推动此项工作,力争为小企业贷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大力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人民银行要加快小企业征信信息体系建设,建立由金融、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共享的公共信息平台,努力形成面向企业和个人、覆盖全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二是加强金融意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由地方政府和金融部门联合对小企业组织信贷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小企业的金融意识,强化信用观念,培植信用小企业,使其发挥信用载体示范效应;三是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组织各方力量惩罚打击失信行为,集中清收盘活一些不良贷款,金融部门要加强同业联合制裁,强化开户、结算等管理,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要采取新闻媒体曝光,列入黑名单等措施,督促企业自觉守信履约。

三、搞好政府、银行和企业的沟通联系。各级政府要把促进银行业支持小企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要建立政府、银行、企业信息互换制度,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有效形成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新型银企关系;二要建立和完善经济金融分析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共谋发展。三要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举办各类银企座谈会、金融服务推进会等,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增强企业贷款的主动性和银行放贷的积极性。

四、积极推进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借鉴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建立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在经济、技术等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可考虑前期由政府大部分出资或引进资金,组建小企业信用担保中介公司,逐步接收指定的信用管理机构职能,并逐渐吸引社会资本注入和购买政府出资,使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完全市场化,达到以市场化的运作来保障信用信息的科学价值。如目前由于财力有限,难以组建担保公司等信用风险分担机构,应列入政府规划,实行预算积累资金,同时鼓励本地企业也进行这方面的资金积累,还可以引进资金,在资金累积到一定规模后组建中介公司,进行信用风险担保。

五、加大对“两区”项目的支持力度。当前,我市作为“两区”建设的重点市,正在紧紧抓住国家启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晋西北、太行山区开发建设的机遇,加快组织上一批产业开发新项目,力争通过三到五年时间,带动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的全面发展和改善。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积极向金融部门推介,寻求信贷支持。各级金融部门一定要抓住这次机遇,转变经营策略,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好信贷杠杆作用,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以最大努力支持“两区”建设,实现金融机构、企业和地方经济的互利共赢。

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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