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属征收分局、太原市国家税务局、运城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解散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3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做好中农信公司解散后各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五月六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晋国税征发(1998)1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8-05-06
施行日期:1998-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省直属征收分局、太原市国家税务局、运城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解散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3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做好中农信公司解散后各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五月六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