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0]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对外资企业较多的地方,应对涉外税收实行相对集中管理,以便各项涉外税收政策、管理制度和办法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皖国税发(2000)5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03-23
施行日期:2000-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0]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对外资企业较多的地方,应对涉外税收实行相对集中管理,以便各项涉外税收政策、管理制度和办法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