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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邯郸冶金机械厂等18户企业减免2004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冀地税函(2005)5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3-03

施行日期:2005-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邯郸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邯郸市冶金机械厂等18户企业减免2004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邯地税发[2004]96号)收悉。由于受市场形势、国家政策调整、意外事故等因素影响,邯郸冶金机械厂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亏损严重,无力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经研究,同意减免邯郸冶金机械厂等18户企业2004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具体减免数额见附件。

附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汇总表(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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