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注销西安天久等5家公司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通知 西安、广州、成都证券监管办公室,合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西安天久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汕头亿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惠州华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广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因不具备继续经营的条件,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对上述5家期货经纪公司不予通过年检,注销其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请你们接此通知后立即收缴其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并上交我会。
2002年9月10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中国证监会关于注销西安天久等5家公司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通知 西安、广州、成都证券监管办公室,合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西安天久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汕头亿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惠州华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广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因不具备继续经营的条件,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对上述5家期货经纪公司不予通过年检,注销其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请你们接此通知后立即收缴其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并上交我会。
200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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