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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建立首席员工制度的意见

发布部门:北京市总工会

发文字号:京工发(2007)35号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公布日期:2007-12-17

施行日期:2007-12-1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总工会,各局、总公司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部门: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07)14号),全面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发挥工人阶级在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建立首席员工制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立推行首席员工制度,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职工经济和社会地位,进一步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推行首席员工制度的重要意义

首席员工制度,是把技术业务能力最强的职工聘为首席,充分发挥其在技术创新中领军人物作用,并给予荣誉和激励的制度。推行首席员工制度的目的,是要全面提高职工技能业务素质、建立新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培养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要在职工中创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为职工提供努力方向和学习动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高技能人才是首都人才队伍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创新的探索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建立推行首席员工制度,是进一步加强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加快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的高技能人才,进一步加快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

三、建立首席员工制度的原则

1、坚持群众性。首席员工制度要面向企业全体职工,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形成人人争当首席员工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岗位成才的积极性。通过推行这一制度,吸引广大职工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加快培养一大批高技能人才。

2、坚持先进性。首席员工制度是通过一定程序把企业技术业务能力最强的职工聘为首席,推出企业重要岗位、工种最优秀的技术骨干、拔尖人才成为首席员工,为广大职工树立榜样,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3、坚持民主性。首席员工制度是一项由企业职工广泛参与的群众性活动,要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严格的评聘制度与程序,做到公开、公正,保证在广大职工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4、坚持动态性。首席员工的评选、聘任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不搞终身制,建立严格的定期评选与考核制度,确保首席员工保持先进性和充分发挥榜样与示范作用。

四、首席员工制度的内容

首席员工的条件:首席员工应是在岗的一线职工。必须是业务技能领先,能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岗位贡献突出,能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或经济指标;能发挥技术带头人的作用,群众认可;富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能率领大家一道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活动,并起到核心作用。

首席员工的岗位设置:要结合企业实际,首先在本企业中技术含量高、技能要求强的主要工种及核心岗位中选择,确定首席岗位,逐步在其它岗位推开。

首席员工的产生:首席员工的产生应经民主程序、竞争程序、决策程序。

民主程序包括职工自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等方式;

竞争程序包括考试、考核、业绩评比、技能比赛等方式;

决策程序:要经评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确定。

首席员工的待遇:首席员工的岗位设置后,要与企业行政协商,制定该岗位首席员工享受的待遇。首席员工应享受高级管理岗位或高级技术岗位的政治、经济待遇。企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首席员工荣誉津贴。首席员工在聘任期内享受津贴,解聘后,待遇随之取消。

首席员工的管理:首席员工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两年一聘(也可一年一聘),合格者可续聘,不合格者不再聘用。首席员工制度要充分体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首席员工既享受一定待遇,又承担一定责任。

为保持此项制度的竞争机制和活力,同一人选连续多次被聘为首席员工的,该首席岗位可以另行聘任首席员工。原首席员工继续享受待遇。具体办法由单位自行规定。

解聘程序:一是首席员工聘期结束后如不再聘用,即自动解聘。二是首席员工聘期内因工作表现差,没有完成首席责任的,由企业考评领导小组决定予以解聘。

首席员工产生的各项程序、评聘、考核等各项工作应接受企业广大职工监督。

五、工作要求

1、首席员工岗位和待遇由企业自主设定。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首席员工制度。各区县、各企业可要根据各自实际开展本地区、本单位的首席员工评聘工作,并制订具体实施意见。

2、建立推行首席员工制度是全面提高职工素质的有效机制和载体,是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深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学知识、练技能的积极性,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3、要将首席员工制度纳入企业管理范畴,形成长效机制,加大激励,落实好首席员工应有的待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应有程序,确保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产生首席员工。

4、要围绕出人才、出机制、出成果的目标,充分发挥劳动模范、技术能手、能工巧匠在实施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中的骨干作用,以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薄弱点为中心,推广新工艺、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节能降耗等活动,促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在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中产生的优秀职工,阿可成为首席员工的候选人,以此作为推动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新的激励机制。

5、应成立首席员工评聘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职工代表及专家等。对经一定程序产生的首席员工人选进行审核和综合考评,公示后予以确认。评聘领导小组每年对首席员工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跟踪考核。

6、要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加首席员工的评聘活动,积极营造人人争当首席员工的工作氛围,使首席员工制度成为职工发展之路、成才之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岗位成才的积极性。

7、要认真研究推行首席员工制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加强交流,促进这一制度的不断完善。

北京市总工会
  2007年12月17日

北京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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