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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北京市总工会

发文字号:京工发(2007)40号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公布日期:2007-12-28

施行日期:2007-12-2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总工会,各局、总公司工会,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l5号)、《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7)14号)精神,落实《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京人才发(2004)3号)规定的“市总工会负责协调各级工会组织促进我市职工人才(重点是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工作”的职责,推进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化首都职工素质工程,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现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到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科研、服务和运输等领域岗位一线,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人员,主要包括技术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水平的人员。他们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对于提高首都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对于推动首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统筹抓好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京人才发(2004)3号)文件明确市总工会承担促进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职责。各级工会要切实把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工会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体现,作为各级工会组织贯彻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基础和前提。提高职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工会的重要职能,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根本所在,是对职工的生存权、学习权和发展权的维护。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党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切实抓好高技能人才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未来五年全市高级技工以上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初、中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的目标,努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以工会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为载体,为高技能人才成长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工会开展的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是推进职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途径,工会抓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与工会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紧密结合。要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为载体,建立高技能人才的发现选拔机制,通过技能竞赛,在各行业、各领域不断发现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要广泛开展技术难题招标、提技术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技术成果展示等群众技术活动,激发职工的创造才能,为高技能人才成长发展创造条件。

要积极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工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整合工会的培训资源,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和企业联手,形成规模化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格局,力争用2-3年时间,在全市经过认证确定100个具有产业特点的职工技能培训基地。要着眼于围绕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汽车制造、数控机床、建筑工程、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和商业服务、餐饮、公共交通、旅游、维修等行业中,参与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培养一大批与国际接轨的实用型高技能人才。要将职业技能培训与研究解决企业的技术难题紧密结合起来。要积极探索建立职工业余学习的弹性学习制度,方便职工学习。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从高技能人才中聘请实习指导教师,充分依托工会的人才资源,为大面积培训技能人才服务。

加强高技能人才信息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增加投入下气力办好“技术英才网”,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远程教育培训。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术成果信息库,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的人才资源信息系统,实现与市政府建立的“北京高技能人才网”和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培训信息的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为高技能人才培训、使用、高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交流、绝招绝技展示以及创新创效等活动提供服务,不断丰富高技能人才开发交流的服务内容和手段。

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考核机制,高技能人才工作要纳入区县局总公司产业工会年度工作计划,作为市总工会考核区县局总公司产业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基层工会要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职工之家的考核内容。要按照市委文件关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的监督”和“依法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不低于1.5%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的内容。要按照市委文件关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工会组织在推行集体合同制度时,要将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及其培训经费使用情况,作为履行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的规定。将职工技能培训及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纳入集体合同条款,接受职工群众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建立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机制,市总工会开展的评选北京市经济技术创新标兵、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劳动模范,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向高技能人才倾斜。企业设立的首席员工必须是岗位技术能手。要大力表彰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对其中的特别优秀者,由市总工会推荐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北京市“首都杰出人才奖”、“首都杰出人才提名奖”、“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评选。要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积极推广以高技能人才冠名的先进操作法。要积极协助和督促企业落实市委文件中关于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

三、建立健全职工技协组织,调整职工技协工作定位,充分发挥职工技协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职工技协是工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开展群众性科技活动的组织,它是由技术工人、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组成的群众技术队伍。职工技协以提高职工技术素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活动宗旨。职工技协自20世纪60年代成立以来,在工会的领导下,通过开展职工技术协作活动培养了大批高技能人才。为国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被中央领导誉为中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创举。职工技协四十多年的历程表明,它是建设高技能职工队伍的重要途径,是培养技术人才的摇篮,是工会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l5号)中明确提出要发挥职工技术协会的作用,这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对职工技协工作的重视和期望,不仅为职工技协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职工技协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各级工会一定要遵照党中央的指示要求,切实加强职工技协工作,重新振兴职工技协,充分发挥职工技协在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为切实加强职工技协工作,充分发挥职工技协在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市总工会决定:由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在宏观层次上负责全市职工技协的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今后职工技协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上,要紧紧围绕首都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奥运经济建设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广泛开展各项群众技术活动,并在活动中逐步组织建立一批符合首都产业发展方向的产、学、研一体的新的专业技术协作组织,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各区县局总公司产业工会,都要建立职工技协组织,凡已经撤销的要重新恢复,重新恢复或新建的职工技协可以进行社团登记,也可以不进行社团登记,比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模式建立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主任要由工会主席担任。由工会相关职能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职工技协工作。

基层具有一定规模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及事业单位都应建立职工技协组织,要积极发展由技术工人、科技人员、管理干部组成的三结合的技协会员队伍,坚持立足企业、依托企业、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方针,围绕企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组织开展群众技术活动,协助企业办好职工技能培训,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乡镇、街道工会都要重视这项工作,依托工会服务站,面向区域内的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地域性群众技术活动,加强这些企业职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可以探索建立区域性职工技协组织,组织开展群众技术活动。

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政府(行政)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全会全方位抓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格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京发(2004)10号)提出的“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和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成立高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市总工会各职能部门和产业工会(工委)都是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分别承担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任务。市总工会将根据各个部门和产业工会(工委)的职能,制定承担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任务,并且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集中全会力量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市总工会作为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为全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工作联系,尤其要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联系,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联手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各区县局总公司工会也要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和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要求,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会领导干部与高技能人才的联系制度。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政府(行政)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通力协作,共同抓好高技能人才工作。形成工会内外全方位抓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格局。

北京市总工会
  2007年12月28日

附件:北京市总工会高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建民

副组长: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侯小丽

市总工会副主席时纯利

市总工会副主席曾繁新

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北平

市总工会副主席郑建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原增锁

市总工会副主席霍连明

成 员: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部长

市总工会研究室主任

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

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

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部长

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

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

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

市总工会事业管理部部长

市总工会经审会主任、经审办主任

市总工会国际部部长

市总工会机关事业部部长

市总工会区县农林部部长

市国防工会主席

市教育工会主席

市总工会金融工委主任

市总工会制造业工委主任

市总工会建筑业工委主任

市总工会服务业工委主任

市总工会交通运输业工委主任

市总工会机关党委书记

市总工会机关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

办公室副主任:组织部副部长

北京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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