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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证券业执业证书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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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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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证券业执业证书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证券业执业证书集中发放工作已经结束,全国近7万名从业人员取得证券业执业证书,占证券从业人员总数的80%。为做好下一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机构组织已通过2004年度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尽快申报证券业执业证书。

二、请各机构统计尚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填写《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人员统计表》,于2004年12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返回证券业协会资格管理部。

三、请各机构按照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备案、变更申请等工作。

联系人:贾韬、汪莉联系电话:010-88087419/7417

电子邮箱:zgb@sac.net.cn

附:《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人员统计表》(略)

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处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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