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人考中心函(2004)226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1-26

施行日期:2004-1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04]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大连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日期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14号)精神,现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推迟到2005年3月12、13日进行,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请各地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抓紧时间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资格审查、考场设置、准考证编排及评卷等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

为了便于考生了解各地报名情况,请各地及时将报名通知送“中国建造师网”公布,联系人魏静华,联系电话:(010)68394969。

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本次考试为2004年度的考试,考试成绩按2004年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及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见附件3。

为了适应一级建造师专业和科目设置要求,一级建造师在考号编排规则上与其它滚动考试不同,具体编排规则详见考前模板。

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我们在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并在《系统构建》中进行了修改,即将有关提示功能的图案设为红色,与提示语一起放置在前列。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六、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即行组织报名工作,并于2005年2月2日前将试卷预订单(见附件2)一式两份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七、考务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389号)文件,分别上缴建设部和人事部考试中心,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每人每科10元(6元付建设部,4元付人事部考试中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35元(25元付建设部,10元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各地的收费标准,请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物价、财政部门申报。

建设部帐号:

收款单位:建设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7112510189800000313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帐号:

收款单位: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开户行:农行北京分行青年湖支行

帐号:190301040011514

八、有关考试大纲等事宜,请与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部联系。联系人:张凤珍、胡宝未

电话:010-68393865

传真:010-68325420

网址:http//www.china-abp.com.cn

九、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地将值班电话于考试前一周上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考务问题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有关试卷问题与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值班电话: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010)64401051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010)68393869、68393913

附件:

1.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略)

3.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各称表(略)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4年12月下发考前规则模板

各地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2005年2月2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

考试时间

2005年3月12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5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005年3月16日前下发考后规划模板

2005年3月20日前各地报送考场信息

2005年4月23日前各地完成客观题评卷工作,并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注意接收下发的主观题成绩

2005年5月13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