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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广州、北京分公司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3-07-17

施行日期:2003-07-17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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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广州、北京分公司的批复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北京分公司的申请报告》(金鹰基金[2003]9号)收悉。根据《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重大变更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号)及《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0]66号),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在广州和北京分别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名称分别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和“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营业场所为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2层,主要职责为:基金管理、基金销售、基金产品研究;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3楼,主要职责为:基金销售、基金产品研究。

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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