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潮州实业公司分拆上市有关问题的复函
××律师事务所:
你所1997年6月23日《关于“潮州实业公司分拆上市是否应当事先报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意见”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香港广南集团有限公司将潮州实业有限公司分拆上市事宜,应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中第二条的规定办理。
1997年7月2日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7-07-02
施行日期:1997-07-02
时效性:已失效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潮州实业公司分拆上市有关问题的复函
××律师事务所:
你所1997年6月23日《关于“潮州实业公司分拆上市是否应当事先报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意见”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香港广南集团有限公司将潮州实业有限公司分拆上市事宜,应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中第二条的规定办理。
199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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