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拓宽民主立法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府行政立法工作透明度和社会参与程度,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使立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市政府决定征集2007年度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法建议项目的种类
1.需要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2.需要市政府制定的规章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的重点
1.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促进淮南跨越式发展,有地方特色的;
2.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
3.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结合我市实际需要细化的;
4.国家和省尚未出台法律、法规,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
5.我市已经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经过一段时间实施,已不适应需要或者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需要修改、补充、废止的。
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几点说明
1.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均可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2.立法建议项目应以书面形式,于2006年9月30日前寄或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并对制定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立法的主要内容等作出书面说明,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规章草案稿;
3.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请注明详细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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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蔡杰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淮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