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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划归呼和浩特市管辖的批复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公布日期:2010-03-25

施行日期:2010-03-25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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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划归呼和浩特市管辖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将乌兰察布盟和林格尔县划归呼和浩特市管辖的请示》(内政发(1995)7号)和《关于将乌兰察布盟清水河县划归呼和浩特市管辖的请示》(内政发(1995)105号)收悉。同意将乌兰察布盟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划归呼和浩特市管辖。

国 务 院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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