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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二○○五年度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布部门:陕西省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咸劳社发[2006]2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10

施行日期:2006-03-1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市辖区内各企业、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技工学校、职业学校(院)、民办学校:

近年来,我市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取得了显著成绩,鉴定人数逐年增长,鉴定范围不断扩大,年鉴定人数由99年的501人增长到2005年的19190人,鉴定工种由99年的7个工种增加到现在的56个工种,新职业、新工种鉴定人数连续三年居全省之首,实现了省厅提出的三年鉴定人数翻一番的目标任务。提高了我市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促进了劳动者就业和企业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经研究决定,对陕西服装艺术学院等10个先进集体给予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各县区市各企业及有关部门要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努力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扩大就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三月十日

附:

咸阳市二??五年度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

1、陕西服装艺术学院

2、西藏民族学院

3、陕西步长国际商贸学院

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咸阳市技工学校6、彬县技工学校

7、彩虹培训中心

8、秦都职教中心

9、三原职教中心

10、泾阳职教中心

陕西省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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