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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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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9-22

施行日期:2005-09-22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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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重视及共同努力下,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促进政府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与迅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和加快推进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还很不适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函[2004]34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政务信息化建设进程,经行署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我区的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必须在地区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及信息网络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方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应用标准必须由地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实施。

各县(市、特区)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把政务信息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充实精干的专业技术人员,赋予相应的职能,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快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

我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起步较晚,技术人才稀缺,各级各部门要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稳定和高素质的网络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和管理队伍。行署办公室将采取不同方式,对全区政府系统从事政务信息化工作的相关人员每年进行1?2次培训,各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相关事宜。

三、确保政务信息化建设经费落实,加强项目管理

各级各部门对政务信息化建设及系统运行要安排必要投入,确保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经费的落实。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招标、监理、验收和审计工作,综合平衡成本和效益。要做好论证审批工作。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务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和信息的安全。

四、规范政府系统互联网站建设

政府互联网站是国务院办公厅规划的“三网一库”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实施电子政务的一个基础平台和主要载体。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是促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转变管理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各县(市、特区)政府应加强对所属部门网站的指导和管理。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凡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未建立或已建立但不健全的政府网站,由行署信息中心指导、协助建设,并提供服务器托管、虚拟主机、网页制作、委托开发等项服务;尚未建立互联网网站的行署各工作部门不再独立建立,统一由行署信息中心协助部门尽早建立二级站点,并提供服务器托管、虚拟主机、网页制作、委托开发等项服务。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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