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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成绩突出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记功奖励的决定

发布部门:六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六政[2006]2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6-27

施行日期:2006-06-2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已连续五年实行政府系统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教育局在2003年至2005年度,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目标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三年获得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督查和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政[2001]42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奖惩办法》(六政[2002]59号)精神,并报经市委同意,市政府决定给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琴、市建委主任王庆和、市教育局局长丁胜奇等三位同志分别记二等功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再接再厉,再创新业绩。各目标管理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三大跨越”和“三个翻番”奋斗目标,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2006年工作目标任务,为我市跨越式发展和奋力崛起做出新贡献。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六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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