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善意取得分析
更新时间:2019-05-2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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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依学界通说,该制度系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或其他物权的设定为目的,移转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善意取得制度能否适用于作为无形财产
善意取得制度是
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依学界通说,该制度系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或其他物权的设定为目的,移转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善意取得制度能否适用于作为无形财产的
商业秘密,[i]亦即当乙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
不正当手段获取了甲的商业秘密并将此商业秘密转让给并不知情的丙,则事后丙能否继续使用该商业秘密,他对甲是否不必承担任何的
法律责任?
这个问题让各国学者都感觉到难以轻易回答。问题的提出,源于商业秘密的侵权构成通常以具有主观上的恶性(故意或过失)为要件,但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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