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管制的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12-12-18 22: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管制的对象刑法典对于管制的对象未作明确限制,只要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规定有管制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属于犯罪尚不够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其他主刑,以不予关押为宜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判处管制,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2.不予关押不予关押,也即

  1.管制的对象

  刑法典对于管制的对象未作明确限制,只要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规定有管制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属于犯罪尚不够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其他主刑,以不予关押为宜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判处管制,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

  2.不予关押

  不予关押,也即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这体现了管制刑的开放性特征,有助于避免短期自由刑固有的弊端。

  3.限制犯罪人的一定自由

  这是管制区别于免予刑罚处罚之关键。根据刑法典第39条之规定,限制自由的内容是:(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但是,对犯罪人的劳动报酬不得进行限制,即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4.具有一定期限

  管制有一定的期限,不得对犯罪人进行无限期的管制。根据刑法典第38条、69条、第41条之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依据第40条之规定,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5.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

  管制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但由于管制是一种开放性的刑罚方法,故也离不开群众的监督。事实上,刑法典第39条所规定的“服从监督”,也即是服从群众的监督。这充分体现出管制是我国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司法路线实践经验的创造性产物。

  推荐阅读:

管制的执行

管制的执行

管制的法律规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6930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刑法中关于死尸的规定
你想问什么规定?有侮辱尸体罪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刑法相关问题
你好,不是的,还要看自己在狱中的表现。
因为质量问题,老板有权扣工人工资吗?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现在我的花呗欠了3000
您好,建议积极协商处理
女性40岁以后在异地参加社会保障,可以在异地退休吗?
法律分析:1、在异地办理退休必须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也就是男性干部或者是职工达到60岁,女干部达到55岁,女职工达到50岁2、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要达到规定的年限
绥化征收该怎么计算赔偿
你好,一般是需要给予赔偿的,但具体赔偿多少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郭老师,我是工伤但没做工伤认定,在中山大学做了一个劳动能力鉴定,
你好,如果是工伤,可以去用人单位所在区的人社局进行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如果非工伤,可以去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蚌埠改造房屋该怎么样给补偿
1、房屋补偿。对房子本身的补偿;2、院内土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内的土地补偿;3、院外小菜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外小菜地的补偿;4、装饰装潢补偿。吊顶、地板、门窗、墙纸
南京市加班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对加班费规定的标准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