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义的公司法是指 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新公司法司法解释,原法中只有二十余条内容未变。其他条款内容均有所添加或删改。新法条款数量略有减少,但立法体系与法律结构更为合理严谨。新《公司法》的立法理念更为适应市场经济之需要,体现了鼓励投资,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精神,取消了诸多不必要的国家干预的条款,废除了股份公司设立的审批制,减少了强制性规范,强化当事人意思自治,突出了公司章程的制度构建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收起1.公司法全文
推荐问题 请问有人知道公司法全文是怎么规定的吗?
公司法全文内容很多的,无法一一列举。我国法律只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规定,对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则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仅能在现有的公司法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操作,实施过程中一定要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当以下情况发生时,本协议自行终止:(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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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你好,第一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第二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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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
推荐问题 请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已于2008年5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9日起施行。二○○八年五月十二日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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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法司法解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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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一
推荐问题 有人了解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一是怎么规定的吗
您好,关于您的这种情况,我国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一是这样规定的,第三条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条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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