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签名伪造
一、关于公证书效力。公证处有关“合同上证明材料齐全,就算不是本人签名公证书也是有效”的说法是错误的。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其违法无效的道理不言自明。
二、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本案执行法院的执行局提出执行异议,要求审查执行依据、对公证书不予执行。你不是本案当事人,且担保事项也非执行过程中提供,将你列为被执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公证法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如本案已经执行完毕,则在完成下面第3项工作后,向执行法院要求返还被执行财产和解除强制措施。
2、申请撤销公证书;首先,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处要求进行公证复查;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公证处拒绝更正的,可以向所属的公证协会投诉。注意,根据《公证法》规定,司法机关(即法院)无权撤销公证书;
3、对由于虚假公证书引发本案,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A.就公证书中债权债务关系,向法院起诉本案执行人,确认公证书中债权债务虚假,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B.就公证处出具虚假公证书事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证处赔偿损失。在这个过程中,你可以充分行使你的权利。
以上答复主要根据你所提交有关材料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