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面临续签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为止。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