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让我自己自动提出离职,是否可以要求给予我这70%的费用?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7-17 09:04:30
问题描述:
因违反
公司规定一个月不允许迟到3次,第一次迟到3次书面
警告罚100,第二次在警告期内迟到5次口头警告罚300,第三次在警告期内继续迟到3次升为最后警告
罚款500,第四次还是在期限内迟到4次,为停职停薪,人资意思说他那边处理不好,说让我自己自动提出离职,这么做合理吗?而且之前公司有一个活动,1月份完成好可以参加日本游,之前领导预期是在3月份,可是因为团期原因改为4月底,这样如果离职我就参加不了了,原来说如果自身原因不能去的,可以按个人团费的70%折现,现在因为违反公司迟到的规定,公司也不愿意给予这个奖励,我是否可以要求给予我这70%的费用?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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