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有效证明后,向所在公司或者各省市住房公积金部门申请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15%的;
6、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0、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