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时间规定有:1、暂扣车辆期限为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3、伤残评定期限为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4、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5、处罚期限为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6、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