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