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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8-04-28 10:29:32
问题描述:
去年的时候有一个男子一直追求我,那时我知道他有女朋友而且已经同居,我一直没有答应他,但是有一次他强暴了我,那时我没有办法我害怕影响自己的名誉没有声张,以为他真的喜欢我自己又和他发生了关系就和他相处了,我这样做是不道德但是这样犯法吗?毕竟他们没有结婚,后来我发现他没有和他的女朋友分开的想法又放不下我,我就和他分开了,我也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可是现在他又来找我,他已经结婚了,总是骚扰我的生活,还在网上总写一些我和他的过去.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 我现在想告他还可以吗,我需要拿出什么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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