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要承担,那应该承担多大比例?现在学校要我承担全部责任,请问学校是否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急待答复,万分感谢!
更新时间:2008-04-24 18:34:00
问题描述:
上午第四节课是六年级三班的英语课,我走进六年级三班教室,等上课铃响过以后,发现班上的学生仍然一片喧闹,纪律很糟糕。经过多次的制止和招呼仍未见有所好转,我见无法开展新课的教学就布置学生做课堂练习,这样课堂秩序和纪律会稍有改观。随后在学生做课堂练习的过程中,虽然课堂秩序和纪律稍有好转,但仍不时有一些学生讲话、喧闹和违反课堂纪律,我就一边在教室里来回巡视,一边及时制止那些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并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间或对提出问题的学生进行辅导和指点。在巡视的过程中,我发现坐在教室后排的易XX同学不遵守课堂纪律,几次找周围的同学(包括坐在他身后的满XX同学)讲话,就把他叫到一边专门做了批评和教育。临近下课的时候,我发现坐在教室前排的伍XX同学在和他旁边的同学讲话,就走到他身边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刚教育没几句(大约十秒钟左右),突然就听到身后传来学生的惊呼声,忙转身一看,发现满XX同学嘴唇在流血,遂走到教室后排询问该同学,这才知道她被易XX同学用板凳打了,门牙被打断了2颗。由于事发突然,我正在教育其他同学,而且背对教室后排,所以未能目睹事件发生的过程,具体情况也是事后向学生了解才得知的。下课后我立即联系到满XX同学的父母,和他们一起送其到XX卫生院诊治,并将事件发生经过向他们做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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