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此,由公安机关侦破完毕后将移交检查院,由检查院提起公诉,法院将执行判决,这种情况可否定为防卫过当?过失伤人罪或故意伤害罪?量刑情况会如何,一审不服,上诉又会如何?如果由受害方起诉,请代理律师辩
更新时间:2006-11-27 12:28:35
问题描述:
在路上骑车与人发生口角,我侄子被二人打,因为形势不妙,我侄子苦求路边人报警,没人理睬,他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掏出了小刀在对方其中一人脸上划了一下,他自已报了警,月湖派出所帮他找回了被对方拿走的电瓶车并对他进行刑事拘留,目前被关押在联丰看守所,受害方现在住院治疗,受害人因为眼睛受刀伤将失明,法医鉴定将是重伤,但受害人因为理屈至今没有与我们商谈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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