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行为算不算一种欺诈行为?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8-28 14:00:14
问题描述:
我是四川理工学院美术系的一名学生,在2004年的高考中我和其他同学一样,都是看了该校的招生简章和相关学校的情况,再对比了其他院校后才选择了现在的这所学校的。当时我们这所学校的简章上的学费是明码标价5000块一年,但是让我们没想到的是当我们拿到录取通知书,知道自己被录取了的时候,却发现录取通知的信涵里的通知说学费是缴8000块而不是5000块,这着实让我们都想不通为什么一所省属大学连招生简章上的东西都有假。而更让我们想不通的是学费的上涨提前根本没有给我们一个通知。 当然大家已经被录取了心里都想你不交又能杂样呢,于是大家还是筹的筹贷的贷向亲戚借的借(班上大多数同学都来自农村),七拼八筹的把第一年的学费缴了。 但是年年都交8000块同学们怎么承受的了,再加上同学们对这多交的3000块是怎么也想不通,于是大部分同学一起拘缴了第2学年(2005年)的学杂费想通过这种方法引起学校的注意而另一部分同学则通过连名信的方式向学校寻求解答,当然院上也让领导出面召集了我们两个班的班委干部谈了关于学费的事,但是他们的答复是几乎没有正面谈到学费问题解决的根本上而几次辟开了问题解决的答复。就这样2005年的学杂费就这样在学院的几次吹款通知下我实在没办法靠再次贷款(第一学年我靠国家助学贷款贷了3000)交了部分学费但是仍然无法全部完清,也有其他部分同学和我一样。 眼看新学年(2006年9月)就要开学了,我在想学校又会怎样和我们“解释”。 对了这里顺便提一下我们本校上一届2003届的师兄们的学费是5000,而2005届的师弟却是6000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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