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请问律师我有权告甄先生侵权吗?如果有权告,从法律的角度讲我有什么理由?如果没有权告,我该怎么办?谢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解答!本人急切得知答案!
更新时间:2006-08-17 10:41:00
问题描述:
本人经售房委托人联系,于2005年10月与房主刘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一次性付清房款,买下此房屋(此房屋没有房产证,协议书中写明办理房产证时售房人协助办理)。并于2005年10月开始入住装修。在2006年5月14日上午,正在装修时,来人甄先生说是这房子的原房主,强行搬入家具等物,并把门锁砸开换锁,霸占了房子。后经与房主刘女士联系,得知此房有官司在身,于2003年11月下达的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开发商先后把此楼房中的五套房屋分别转卖十个人(一套房子卖俩户)。后经法院判决,包括甄先生在内的5人,定性为被骗,属受害者。原房主刘女士等按协议缴纳购房款,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于2002年8月25日拿到房屋钥匙,并入住装修)。按刑事判决书中所说,甄先生跟此房屋已没有任何关系。我于2006年5月24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告甄先生侵权,于7月11日开庭,现法官认定我没有资格告甄先生,说我没有房屋所有权,要求我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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