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是否违反劳动法?专家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更新时间:2007-12-22 15:52:48
问题描述:
具体情况如下,帮忙分析一下:
公司最近进行业务考核,但没有说明考核对员工的影响,比如说离职、降薪等。结果本人没有认真(当作是借口吧),排在最后。结果说让我自动离职,给我一个月的工作交接时间(包括找工作),本月工资照发,工作关系都正常给办理。回来想了想,有些事觉得很蹊跷,薪资的同事前些天主动来找我说给我补入职前几个月的医疗保险什么的(可能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事,听说公司以前因为这事被告过),和我同时入职的人都没找过,他们都主动去找过也没结果 。我想公司是不是把这次考试作为导火索啊。部门同事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说如果达不到什么什么目标,就自动走人。但据我所知,末尾淘汰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公司应提前几个月通知我?
2、如果现在离职,是依据原来的劳动法还是新法规(06年入职)
3、能否得到什么补偿
4、即使不补偿,我在离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不能说损害公司利益,但得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啊,不是说公司的坏话,以前确实有这样的问题发生。
请法律专家帮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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