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律师的问题是,如果我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没有进行交接,就走人会不会有麻烦?因为我是做行政工作的,手里的事情琐碎繁杂,我怕他会找事由为难我.这样交接个好几天,我实在没有这个心力,怎样做才能快刀斩
更新时间:2006-04-14 00:49:54
问题描述:
我2004年8月份进入了现在的公司,试用期三个月过后,公司和我签定了所谓的劳动合同如下:任职人员切结书本人 ___________ 受雇于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担任__________职务,每月薪资人民币________元整,在职期间彻底遵守公司以下规定:(一) 在职期间完全服从上级主管交代之工作项目并于指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二 在职期间遵守公司颁布之工作规章:一、上班时间:周一 ~ 周五上午08:30弹性15分钟~12:00下午13:30~18:00午休12:00~13:30周六周日休假二、加班时间:周一 ~ 周五19:00~周六周日视项目执行状况应配合加班,不得拒绝。三、加 班 费:本公司采行责任制,工资内含。四、误 餐 费:加班得申请误餐费周一 ~ 周五加班时间超过2小时得申请。周六周日上午加班时间超过2.5小时得申请。 下午加班时间超过4小时得申请。 误餐费每餐人民币15元。五、交通津贴:洽公事宜得申请交通津贴,凭有效单据实报实销。北京市内以搭乘公交车及地铁为主,出租车1.2元/公里为辅。 北京市外以搭乘铁路火车为主,目的地以出租车为辅。六、出差津贴:凭有效单据实报实销。七、请 假:相关规定如下补休:加班时间超过隔日零晨3时得申请上午补休, 下午正常上班。事假: 1~2天,应于前1天提出申请,并经直属主管批示。3~5天,应于前7天提出申请,并经总经理批示。5天以上,应于前1个月提出申请,并经总经理批示。病假: 1天,应于当日上午08:30前,以电话告知直属主管。隔日补办手续。2天以上,凭医院诊断证明补办手续。*事假病假不支薪,未符合上述规定以旷职论处。 八、其它事宜详见管理规章(三)在职期间工资已包括公司提供之保险津贴补助,保险事宜员工自行办理。(四)本公司人员薪资对内及外均不得泄密及公开,若经发现以革职论。(五)如在职期间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或规范时,除愿接受相关处分外,如侵占财物、窃盗公司设计之智能财产权(含电子文件等)、公款或失职、疏忽及其它侵权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时,本人愿负完全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此致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这家公司是天津公司的北京办事处,但是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没有北京办事处的执照,老板当初允诺等公司逐步完善后,会给我们上保险,可是事到如今,也没有要给我们上社保的意思,所以,我想辞职,我想请教律师的问题是,如果我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没有进行交接,就走人会不会有麻烦?姓 名: 身份证字号: 户籍地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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