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个月前向您咨询过这个问题,因为听说法律不保护第三者的权利,所以我能否从这协议书中得到法律保护?如果能立案法院大概能判多少呢?
更新时间:2005-12-09 17:24:12
问题描述:
简单说吧我碰到一个已婚的男士2003年11月认识的他当时说正在离婚中,我们就开始交往后来2004年7月怀孕了,做了手术,因为我本身身体不好 所以受到打击,后来我在2005年1月又怀孕了他还是没离婚,再次流产,后来我怕他不承认大体内容是他把名字写上,身份证号写上,把我们认识的时间,交往,导致怀孕的情况都写上了他写的是由于我的身体一直欠佳,流产对我打击巨大对今后生活造成影响 因此他必须赔付我精神损失其他各种费用共记人民币大写30万圆整,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追讨时段以经济法有关条款为锯然后是双方签字 是他亲手写的当时是怕他不离婚所以想用经济制约他 当时签定时间是2005年1月,后来也就是昨天他还答应两个月以后离婚,但是我从侧面了解可能他离婚很难 因为他总是承诺和我结婚协议写完后我一直没有找他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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