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在我找不到我弟弟的情况下我应该要怎样维护我自身权益?我是否要对我弟弟经营的音像店负上原告要求的15000元的赔偿金?还原告要求的15000元天价是否合理?如果打官司此案胜算是多少?望能抽空回
更新时间:2005-08-01 15:59:04
问题描述:
你好!赵律师,本人弟弟于2003年9月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的身份证申请位于龙江的商铺营业执照,行业系音像制品零售,直至2005年5月我才发现并注销了上述营业执照,并发生争吵后弟弟一去不知所终.接着于2005年7月本人收到佛山中院发来传票告知用上述营业执照登记的音像店于2005年4月因为侵权被告上法院,原告要求赔偿15000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