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交易中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中介要违约我是否可以要求他支付违约金,如果打官司由多大的胜算?
更新时间:2005-07-15 10:00:07
问题描述:
2004年购买的期房,2005年3月交房,交房后没由房产证,2005年4月交房屋卖给房屋中介公司,并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格式由房屋中介公司提供)认购书中明确了成交金额,并注明从签订日期起到房产证办好期间的贷款由房屋中介出,并且在房屋买卖中的各项费用都由中介承担,所以在亏6000元的情况下,还是将房屋卖给房屋中介,现在房屋中介以开发商还未办理房产证为由要我将房屋收回并支付这4个月的贷款(在房屋认购书中特别注明不能违约否则将支付2万元违约金),还说当时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只是一个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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