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我们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利要求房开商退还购房的差价款吗?基础设施
更新时间:2019-11-19 17:40:4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有两个房产方面的问题想咨询一下。
一、我于2014年5月以3800每平方的价格购买了一套还在建设中的商业住宅楼,当时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共有54户(整个商住楼共有500多套),几个月后由于房开商的问题出现资金短缺无法继续修建。后和政府达成协议,把后面剩下的500多套房子以每平方2600元的价格卖给政府作为拆迁安置房,后在建设当中由于政府资金不到位停工到如今,导致我们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注:2015年9月开发商在消防、水电燃气、绿化等各种基础设施没有建设完成而且没有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通知200户左右包括我们54户业主交房领钥匙)。现在是2019年底了,已经5年,燃气未开通,用电还是施工用电。我的问题是: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利要求房开商退还购房的差价款吗?基础设施不完善房开商违约吗?可以要求赔偿吗?
二、购房时房开商的广告宣传上说本商住楼有24小时的热水供应系统和新风系统到每家每户,但购房合同上没有这两项,实际上也没有这两种设备。房开商属不属于诱导消费的欺骗行为啊?能要求房开商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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