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当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是这样吗?
更新时间:2019-10-15 19:52:03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2019年8月8日入职的,公司当时未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10月9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9月9日-10月8日期间的双倍工资,跟公司一直没有协商好,公司于10月10日拿了合同来签,合同期限写的8月8日开始,签订日期写的10月10日,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那边说我已经不能要求二倍工资了,请问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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