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原告达成按月分期支付借款的调解协议,法院便以本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为由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法
更新时间:2019-07-26 20:54:53
问题描述:
请问,我与原告达成按月分期支付借款的调解协议,并履行了分期支付,但中途因特殊原因拖延两月未及时履行支付义务,且也向原告说明了情况。但原告不理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便以本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为由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且执行金额远超了协议议定的每月支付金额。法院采取的这种举动合法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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