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我与原告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法院可以提前让我全部履行吗?
更新时间:2012-01-15 16:01:33
问题描述:
我替别人担保了钱,原告直接把我个人当成被告,在执行过程中,我也交了执行费,并和原告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并且我和原告当法官面签订了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之后我按协议书上的时间段内容一一履行了职责。不料年前原告向法院申请,叫我全部履行协议书上的条款或叫我妻子或他人再做担保,否则法院就会抓人。
请教在法律执行程序中有这么一说吗?我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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