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买了银川市中梁御府的期房。请问多出来的这1.48㎡的露台面积按建筑面积计费是否可以进行此部分费
更新时间:2019-07-17 15:10:3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最近买了
银川市中梁御府的期房。由于我买的是二楼,有露台。开发商以136.48㎡建筑面积与我签订的购买合同,三楼及三楼以上没有露台,建筑面积为135㎡。且二楼与三楼及其以上未有差异,请问多出来的这1.48㎡的露台面积按建筑面积计费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进行此部分费用要求开发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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