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都有我来交。她一分分钱损失不给,请问她这样的情况算违约吗?如果赔偿损失大慨多少钱。
更新时间:2019-06-11 17:14:43
问题描述:
我家在北京长期租别人商场的摊位做服装生意,只有第一年签订过合同。后来两年没有重新签订新的合同,但是每次转帐都有微信记录。我们一般都是每年的7月中旬到期继签下一年的合同。这两天摊主联系我们,今年合同到期以后涨台费,物业管理费都有我来交。当时谈的时候我没说不干,问物业费多少摊主没有吿诉我。一直再说考虑两天再给答复。一直以来商场都是有规定摊位谁干的谁有优先选择权。今天摊主直接微信联系我到期撤店,她租给别人了。我在她第一次联系我的时候说会考虑我的时候进了15万左右的货。现在她说摊位租给别人了叫我到7月必须撤店。管键我的货这么短的时间处理不了,她一分分钱损失不给,我有一万二的压金在她手里。请问她这样的情况算违约吗?应该赔偿我的损失吗?如果赔偿损失大慨多少钱。如果我起诉她到了今年7月中旬法院判决没有下来的情况下。这个摊位是我继续干等判决下来还是她另外租的那个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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