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被司法局长硬压到下属的自收自支的律师事务所做行政人员,2002年律师事务所改为合伙企业,现
更新时间:2019-02-17 22:34:12
问题描述:
某人1995年毕业生,人事局分配至司法局工作,1996年被司法局长硬压到下属的自收自支的律师事务所做行政人员,只发生活费;2002年律师事务所改为合伙企业,行政人员回司法局,行政人员未去司法局上班,2003司法局的辞退。本人未收到相关手续,现今如何办理相关事宜?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